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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士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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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六章 血精
      久违的军旅生涯,让洛克仿佛回到了自己十几岁时从军的那段日子。
      一回首,洛克突然发现自己都二十二了,真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因为是帝国皇家学院学生的关系,洛克这些骑士们当然不是作为普通的大头兵参与到军队中。
      还是当年的十人小队,这不过这次,洛克手下领着的都是一帮入门级侍从的硬角色。
      奥摩尔帝国在这一方面,做的就要比福斯坦王国强了不止一倍,在军营里,只要当够两年的士兵,都有机会获得一份斗气功法。
      这是洛克刚当上这只小队的第二天,才知道的消息。
      无与伦比的震惊,在福斯坦王国被贵族们珍重若宝的斗气功法,在奥摩尔帝国的军队中,竟然都作为免费功法发放。
      那些士兵们修习的斗气功法洛克也看过,特点是全面,全面就代表着中庸,几种不同功法,不论哪一种,都没有雄鹰斗气的敏捷加成,也没有其他各种属性的某方面加成。
      如果自身实力高还好说,可以凭借强大的斗气压过,但要是处于同一层次,修习军营中,功法的奥摩尔士兵,很可能不是那些修习特种斗气骑士的对手。
      不过这也够了,士兵的战斗重在配合,当过五年兵的洛克深知这一点,只要配合的好,几位入门级侍从的骑士,强杀一位低阶侍从,也不是不可能。
      洛克身上明显也带着军营气息的味道,很快让这帮手下的大头兵们接纳了这位空降的队长。
      洛克知道这些外出参军的士兵们需要什么,也懂他们的内心,不到一周,不光他小队的士兵,就连其他小队的士兵,都喊上了‘洛克大哥’这一词,熟悉的话语,不禁让洛克想到了远在福斯坦王国的汉斯和凯恩,他的兄弟。
      奥斯达列王国的叛乱镇压,并没有耗费太长时间,面对战力强劲的奥摩尔帝国正规军,说是兵败如山倒也不为过。
      三月末,奥斯达列王国的王室就已经重掌王国内大权,四月初,洛克他们这支军队就已经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对于奥摩尔帝国来说,或许在别人眼中,是他们的家,但在洛克眼中,或许只有那个住了安吉丽娜和格蕾丝、夏茜、姐姐莉亚等女的府邸,算是半个‘家’吧。
      奥摩尔帝国的学习时间还有一年半,他不知道近几年还有没有机会回到福斯坦王国,看看父母。
      军营车队中,骑着战马的洛克,正和几位同是帝国皇家学院的骑士闲聊着。
      这几位的爵位可要比洛克高多了,虽然大家都是中阶侍从的实力,但这几位都是爵位在骑士或者勋爵的贵族。
      军营里就这一点好,不会有人太过注重你的地位出身,才贵族子弟身份的洛克,并没有受到这些爵位在身的骑士们的排挤。
      “洛克,你这家伙身上的伤都是怎么回事?”一位面相白净的英俊骑士问道。
      “是啊,昨天洗澡时,可是吓了我一跳。”另一位黄皮肤青年接口说道,虽然他没有上一位帅气,但头盔下肆意飘落的刘海,显示这位也是个放荡不羁的主儿。
      他们都是一个中队的小队长,私下里经常一起活动,连续五六个月的军事行动,让这群小伙子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咳,都是以前受的。”洛克说道。
      “哦。”这几个人都知道洛克以前参过军,也知道洛克是福斯坦人,所以听到这个解释并不意外。
      “真没想到,一个普通学院任务,竟然也会把我们拉到这种地方来。”闲聊过后,那位黄皮肤的骑士忍不住吐槽起来。
      “谁说不是呢,如果我要事先知道会出国,就坚决不来了。”另一位金发骑士说道。
      和洛克关系最好的三位骑士,面色白净的那位——拉斐尔,黄皮肤那位——本德,金发骑士——高斯,他们四个经常是一起行动。
      “别抱怨了,你看倒霉的拉莫就没能和我们一起活着回去。”本德笑道。
      拉莫也是他们中队的一位中队长,好像以前和拉斐尔等人也认识,是帝国皇家学院钢铁意志分院的骑士。
      在军营里一直和拉斐尔等人不对付,两个月前竟然被奥斯达列王国的叛军拉了垫背,几十上百的普通士兵冲击下,就是中阶侍从一个不小心,也容易阴沟里翻船,那位拉莫最近没少被各个学院的教官作为反面教材告诫他们这些骑士。
      这也让拉斐尔他们这些没参加过战争的骑士更加认识到,中阶侍从还做不到以一敌百,他们需要修炼的路程,还很长。
      “嘿,洛克,你有晋升高阶侍从的门路了吗?”本德问道洛克。
      不同于拉斐尔和高斯毕业后有家族爵位继承,他们将来的路早就被安排好了,几人里,也就只有本德和洛克是准备攀登更高阶段的想法。
      “还没有。”洛克言不由衷道,其实连续两年的试炼任务,已经将他的中阶侍从实力打磨到了圆满,他准备再接手几个任务后,就尝试突破。
      “我有小道消息。”本德把洛克拉到了一边,悄声说道“知道血精吗?”
      “血精?”洛克疑惑道,他对这种宝物并不熟悉,只是从图书馆的书籍中看到过几次。
      “那种强大气血生物凝结而成的血精?”洛克询问道。
      “不错。”本德回答道,他的实力,比起洛克来说还要差了老大一截,如果没有意外,他按目前的进度,可能还要再修炼个四五年,才能摸到中阶侍从的瓶颈。
      就像魔兽能在脑中或者胃部凝结魔晶一样,拥有强大气血的生物,可以在自己的心脏部位,凝结出血之精华,又叫血精。
      这种东西,一般只出现熊类,象类等大型生物体内,而且产出还有一定几率,并不像魔兽晶核一样必能存在。
      黑市之中,血精的价格等同于魔法道具,这是以克算钱的宝贵物品,因为可以对骑士起到很大增幅作用,所以价格一直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