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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流重生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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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4章 草原
      陈霄也是一个干脆的人。
      直接,对叶启明这么说道。
      他也不卖什么关子,卖关子,那不是朋友。
      真正的好朋友,就是有什么,就直接干脆的说什么。
      行!还是陈老板阔气!
      叶启明哈哈笑了笑,心中高兴。
      十万块钱,买机器这些东西,差不多够了。
      他唯一需要头疼的就是,还需要一些钱,给来买原材料,以及各种开销等等。
      那么……
      王潇潇那丫头不是钱多嘛。
      叶启明准备回头给王潇潇说道说道,想办法从她这里搞点钱来投资。
      虽然说让一个小女孩投资自己,有点像骗钱,怪蜀黍的感觉。
      但是,叶启明并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
      毕竟,他自认为他这是在做一件好事情。
      让王潇潇投资,现在投资一万块,以后回报,将会是十万,甚至是百万。
      投资越多,赚的,自然也就越多。
      走吧,我们先回去吧,今天晚上,一起看个电影,明天,陈霄,咱们俩去淮州市,把那件事情给办了。
      叶启明给了陈霄一个你懂得的眼神。
      陈霄有些无奈的给了叶启明一个白眼。
      这家伙,还真是时时刻刻,都惦记着那件事情。
      去淮州市?什么事啊哥?
      陈韵诧异的看着陈霄,忍不住问道。
      一点小事。
      没等陈霄开口,叶启明插嘴在前,呵呵笑道。
      陈霄知道叶启明既然插嘴,那么,就是不想这件事情泄露出去。
      事实上陈韵知道这件事情,也的的确确,对她来说,没什么好处。
      有些事情,知道不如不知道。
      想了想,陈霄说道:一件不是很重要的事情。
      陈韵是一个聪明的的女人,知道他们这是不想告诉自己。
      不过还是忍不住问道:明天不带我们去哪里玩吗?
      明天让笑笑带你们领略一下田园风光,等我把那件事情解决之后,咱们去内蒙古大草原玩一玩。
      叶启明呵呵笑道,你可以回去告诉陈圆圆,去内蒙古骑马,奔驰的骏马,看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闻言,陈韵心中隐隐一动。
      她这一辈子,见过山,见过海,见过沙漠,见过绿洲。
      但是,还从来没有,见过草原。
      那一定很浪漫。
      陈韵想了想,莞尔一笑。
      那是当然!
      叶启明点点头。
      其实,去草原玩,是叶启明突然一时兴起想起来的。
      陈霄明显愣了一下,显然是没想到叶启明竟然会说去草原玩。
      你这家伙,还挺有想法。
      他小拳拳一拳捶在叶启明的胸膛上,脸上浮现出惊喜的笑意。
      那是当然!
      叶老板得意的拍了拍胸脯,来自南方的客人们,我作为北方的好朋友,当然,要好好的招待你们了!
      实际上,去草原玩,是他临时想出来的。
      当然,他不可能把这事儿说出来,否则的话恐怕陈霄和陈韵都会忍不住翻白眼。
      张飞,你要不要带李翠英一起去?
      叶启明忽然扭头看向张飞,笑呵呵问道。
      闻言,张飞心中一动。
      带李翠英去草原。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
      说不定,能够趁机,跟李翠英表白!
      如果成功了的话……
      想到这里,张飞忍不住心情一阵激动起来。
      不过很快,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自己给自己泼了一盆冷水。
      想了想,苦笑道:算了,老板,你知道的,现在厂里才刚刚起步,技术员工还比较少,你不在的时候,我需要看着,如果我离开了,万一厂里发生点什么事情,没有一个能够做主的,恐怕容易出大麻烦,并且,翠英的女儿需要治病,她女儿去不了草原,恐怕不会同意去,我还是不去了吧。
      虽然厂里,名义上总经理是胡三,张飞只是一个总监。
      实际上,张飞这个总监,干着总经理的事情。
      叶老板只要不在厂里,基本上厂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他处理的。
      可以说,叶老板有点像半个甩手掌柜。
      并且,李翠英的女儿需要治病,需要很多钱,所以,李翠英为了挣钱,也应该不会去草原。
      没有李翠英的草原,就算是去了,又能有什么意思呢?
      好吧,那真是太可惜了。
      叶启明可惜的叹了一口气。
      其实,他刚刚是想着,张飞和李翠英也去的话。
      那么,干脆就在大草原上,想办法撮合他们两个在一起。
      不过张飞这么一说之后,倒是让叶启明觉得自己一下子没考虑清楚。
      没事儿,老板,等厂子走上正轨了,咱们再去也不迟。
      张龙呵呵笑道。
      叶启明点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
      走吧,我们回去吧。
      看一眼天色,已经不早了,太阳快要落山了,叶启明说道。
      他们很快回了车的位置。
      而张龙的小弟们,也正好在这个时候,差不多把鸭子给吃完了。
      叶启明心中一动,对着张龙说道:对了,张龙,到时候新厂子开张的时候,需要买几条狗来守厂,这件事情,你留意一下,越凶的狗越好。
      叶启明正色说道。
      这年代,偷窃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
      叶启明肯定是非常的上心的。
      当初,胡三的两个小弟,就打过叶启明家里的主意。
      当时,正好叶启明去弄了两天狗回家,狗子立了大功,把胡三的小弟给咬了。
      也正是因为被狗咬伤的原因,叶启明才能够发现这几个小弟就是惦记他家里钱财的家伙。
      可以说,吃一堑长一智,叶老板深刻的意识到狗子的重要性。
      荷花村的鞋厂养了好几条狗。
      那么,这边的厂子,自然是不能落下。
      放心吧,老板,俺亲戚家里啥都不多,就是狗多,到时候随便去找他们一要,就能够要十条八条过来。
      张龙吹了吹眉毛,嘚瑟说道。
      张家寨上上下下,反正都姓张,可以说,大家伙儿都是亲戚。
      弄几条狗来,那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事情了。
      那挺好,我们先回去了,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厂子已经弄好了。
      叶启明挥挥手道别。